1.负责制定和完善质量监控、评价的相关制度、标准及流程。
2.监督、检查各学校教学管理政策、制度和文件执行情况。
3.检查、督导学校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的教学运行情况。
4.负责组织督导开展“督教、督学、督管”工作,对各学校教学主要环节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、检查、指导与评价。
5.对学院(中心)督导的工作进行指导与服务,组织召开全校性的教学督导总结会、经验交流会等。
6.负责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,定期召开学生信息员会议,收集反馈意见。
7.负责学生评教、专项工作和专题调研的组织、实施、分析、评价和反馈。
8.定期发布《教学督导简报》和《教学信息员简报》
9.接受和处置师生反馈的,有关教学、学生管理和教学质量方面的建议、申诉。
10.负责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系统建设、维护和数据管理。
11.完成处室交办的其他工作。